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

轉型正義的證據電影──《辯護人》

朋友在臉書上推薦了南韓電影《辯護人》,他說「這部片實際上含括了政治立場由左至右各種光譜的人,或許每個人都能從中看到一部分的自己。」並且「強烈推薦有以下念頭的朋友(或朋友的朋友)看這部片:1.覺得向政府抗議毫無用處者;2.覺得抗議學生都是吃飽太閒不好好唸書者;3.覺得民主及言論自由是自然而然掉到頭上者……」自己雖然有種南韓電影除了金基德、朴贊郁以外看頭不大的刻板印象,最後還是找了這部片來看,然後果然非常激動,看第一次的時候時常必須借助不斷深呼吸來緩和情緒,等到第二次看才能比較平心靜氣地欣賞更細密的人性情感。

但說實話《辯護人》絕非什麼撼動電影藝術與電影史的重要影片,它之所以吸引超過千萬的南韓觀眾進戲院觀賞,依靠的不是它的藝術成就(甚至我在此書寫的此刻仍未對創造出它的導演是誰感到一絲興趣),而是它通過了通俗敘事的手法,傳達了南韓轉型正義史觀,讓國內觀眾直面獨裁政權高壓虐殺人民的歷史,並鞏固傳揚自西方的民主價值(對於這個價值的解構與其所造成的惡果,則是接下來亟需要面對與處理的問題)。

我不禁想,在轉型正義仍未到來的台灣島嶼,若有這樣的一部電影,可能難以造成像在南韓一般的全民風潮。這部電影將會受困於去政治化民眾的厭惡,在藍綠惡鬥的操作下,最後只能是小眾運動團體內部的工具性激勵教材。

《辯護人》揭露出獨裁政權國家機器聯合軍檢警,以國家安全的莫須有罪名來羅織知識青年入獄,並使用非人道酷刑求取自白來作為犯案證據的治理手法。由於軍檢警一體,縱然設有法院,人民一旦被懷疑為叛亂份子,仍無望獲得公平的審判,只能透過辯護律師與檢察官、法官之間的交情來換取較輕的量刑。這聽起來當然非常能夠跟台灣過去長達四十年的戒嚴時期,以及從未經歷轉型正義,軍檢警仍被濃厚親國民黨意識形態給佔據的現狀作為對照。

在這部片子中導演(雖然不知其名)特別強調了刑求的殘酷過程,來陳述國家機器對人民身體與意志的規訓,那種無處可躲的巨大恐怖,與其說是在「修理」一個人,更切實地傳達出「毀滅你也不足惜」的統治意志。受迫害的青年在法庭上接受辯護律師的證人詰問時,說他感受到對他施以刑求的人所散發出的不屑、鄙夷與惡意,這正和許多參與三二三占領行政院行動,而遭到警察暴力毆打的民眾經歷不謀而合。受傷或有輕重,但恐懼的本質是相同的。

但是望向島嶼四周,卻發現島嶼住民普遍對於國家的暴力統理不加警覺,甚至有些「社會太自由,應該回到戒嚴時代」的聲音在響。我想究其責便是民進黨政府在其八年執政中怠忽職守,上下忙於右傾而忽略從事轉型正義,從歷史教育開始扳正,進而清算國民黨殖民政權對島嶼人民的加害。以媒體改革來說,遂行黨政軍退出三台,卻過度放任有線電視頻道與系統的管制,無欲創造一個強勢且具公共性的公廣集團,讓大財團透過最有影響力的媒體恣意散播消費主義,導致住民的去政治化以及創造出一種「所有的政治爭議都是藍綠惡鬥」的厭煩說詞。在金融方面,扁政府亦力行鬆綁,打造出有利新自由主義橫行的環境。繼之上任的馬政府便善用了這個環境,以「獨裁者的進化」手法打擊人民運動,追求與強國的經濟綑綁,進而企圖政治統合,讓島嶼鑲崁入永久被殖民的命運。

這部片還有另外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重點。主角經歷了在貧困中力爭上游,終於出世上位,成為日進斗金的律師後,創作者並沒有想要去說一套「苦過來的人一定能夠同理被壓迫者」的論述,反而透過主角對於學生運動的嘲笑告訴觀眾,物質條件變好之後,人更容易忘卻他者的苦難。賦予利己最高價值的同時,也不忘無意義化那些努力追求的人們。或許這就是島嶼的現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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